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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进出口检验源头监管
发布时间:2019/2/12 12:16:18   阅读次数:725
-“2019年海关将继续强化检验安全监管,严把进出口商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关,加强源头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日前在全国海关工作会上表示,海关今年将在加强国门生物安全防控、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优化商品检验监管等方面持续加力。

据了解,为强化进出口商品的源头监管,海关总署去年与31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36项检验检疫议定书,明确55个品种的准入要求,派代表赴马来西亚、法国等5个国家开展回顾性检查,以确保境外监管部门责任落实。2018年,我国共退运或销毁来自64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1413批,全年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并妥善处理了法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沙门氏菌污染、欧盟食品造假等突发事件,严格督促各方切实保证输华食品质量安全。

倪岳峰表示,今年海关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共治。完善进出口商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快商品检验制度改革,科学稳妥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强化重点敏感商品安全风险防控,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检验鉴定监管,优化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先放后检”模式,严格进出口危险货物监管。

在完善国内风险管理方面,去年海关总署制定实施了全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潜在风险的排查,2018年共抽样检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样品6.2万个,检出超限量样品192个。加快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开展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进口消费品、法检目录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深入推进关检融合、深化业务改革的大背景下,海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将检验检疫平均验放周期压缩75.4%,有效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了。

例如,调整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模式,下放全部水产品品种的进境检疫审批,试行海南自贸区进口食品抽样放行模式;精简10个进口商品检验类纸质证件,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许可实现网上审批,改进政府间协议出口商品装运前检验模式;完善进口废物原料、进口旧机电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管理制度,取缔贸易代理企业从业资质,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核减近1/3的装运前检验机构;采取进口矿产品“先放后检”等措施。

为了使监管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海关部门坚决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以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进口猪肉产品非洲猪瘟监测和进口肉类指定冷库风险排查。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以及蜂产品等重点产品掺杂使假专项整治行动,梳理进口食品备案标签141067个,撤销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标签4724个,防止未获准入的产品入境。

此外,为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我国海关已部署建设5个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估中心,强化汽车、医疗器械、危险货物等重点敏感商品检验监管,全年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工业品10.8万批。在开展的“口岸天平”行动中,严查进口液化天然气、原油等大宗资源性商品数重量短缺,为有关企业挽回损失12.56亿元。

倪岳峰指出,今年海关部门将完善农产品检疫准入体系,健全国门生物安全预警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动植物疫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动植物及产品检疫管理模式,优化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和检验检疫制度,加大检疫处理监管力度。完善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强化口岸食品检验把关,开展进口重点敏感食品专项治理,加强进出口食品源头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深化进出口食品预包装标签检验监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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